|
|
1
596
|
|
2
66
Googlefight 说 正则表达式 获胜,68.5万对28.9万(约为2.37:1)。 也, 正则表达式 大声说出来很奇怪,因为以“-ksp”结尾的单词太少了(如果有的话),但以“-ecks”结尾的单词却很多。 |
|
|
3
25
他们都很好。”“regex”更常见,但是“regexp”的使用比这里的其他答案更广泛。一些例子:
|
|
|
4
17
|
|
|
5
11
公认的速记是“regex”。
|
|
|
6
6
我认为“regex”更常见(例如Java包)
|
|
|
7
5
根据 Wikipedia
|
|
8
5
“regex”更常见,Perl常见问题解答中使用了什么。谷歌对“regex”和“regexp”的点击率分别为450万和360万,而维基百科则两者兼用。
|
|
|
9
5
我认为是时候停止用速记或缩写来思考了。我们在日常任务中使用的正则表达式与计算机科学或形式语言理论中的正则表达式完全不同。这就是为什么Larry Wall和Perl社区的其他著名成员多年来一直偏爱“regex”:称它们为RegExp或regex,甚至RE,意味着一种不再适用的关系。 |
|
|
10
4
我会说这是“regex”,这是基于我自己的经验,我是怎么听到的,以及这里的社区讨论。 我现在找不到,但是这个讨论是关于meta-over-tags-on-SO的,这就是为什么这是 only question tagged "regexp" "regex" . 只是一个侧面的想法:是吗 问题 可以有效地与更多的人沟通 |
|
|
11
3
我还听到/读到:
有些人更喜欢
.NET
JavaScript语言
|
|
|
12
2
对于代码中的使用,我认为regexp可能更清晰。尤其是如果您使用大小写,如RegEx/RegExp。Ex后缀通常用于表示更简单函数的扩展版本。。。i、 e.CreateWindow/CreateWindowEx,所以就代码的可读性而言,RegExp可能不那么模棱两可。 |
|
|
13
-2
我更喜欢“re”,但这取决于语言。JavaScript将其列为“RegExp”,而大多数其他语言只将其称为“Reg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