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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对
这仍然不是您想要的,因为方法需要类对象或实例作为其第一个参数。
因此,您可能希望将该类作为该方法的第一个参数。
请注意
所以你可以写:
或者如果你永远都不会跟它争论
您还可以将其存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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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是一个LTA错误的案例。据我所知,您想要实现的是一个lambda,它将创建一个新的
这样做是正确的。尽管如此,我认为这有点令人困惑。自从
这有意义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