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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N批准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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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erenc Deak  · 技术社区  · 12 年前

    我们有一个非常标准的开发过程:在一个新的功能请求/错误修复时,我们的开发人员创建了一个自己的SVN分支,在那里开发代码,我们进行了几次代码审查迭代,再次提交代码审查更改,当所有开发人员都认为可以时,我们喜欢将代码合并回SVN主干。

    现在,系统中出现了一个来自以上使用级别的请求:只有在上级批准的情况下,我们才应该合并回主干m@n@gmnt。他们实际上要求我们阻止“ svn merge “直到某个地方有人按下一个按钮,在某个地方设置了一个标志……”。。。

    这是可能的吗?如果是,怎么做?

    1 回复  |  直到 1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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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zy Badger    12 年前

    如果您提交到主干 只有 合并集,可以使用预提交钩子

    • 拦截提交到trunk
    • 检查 一些财产 属于 一些文件 或(可能是偶数/主干),在这个提交中定义(最初的属性必须在分支根中定义,并在WC中显示为合并时主干的属性)
    • 仅当定义了属性并具有预定义值时,才允许此提交

    如果您的提交是混合的(在主干和合并中直接开发),您可以稍微扩展上面的钩子并检查两个svn属性,其中必须定义一个(并且只能定义一个)。

    类似于“直接提交是”和“合并批准是”。用于开发承诺 merge-approved 必须不存在,而 direct-commit 将被定义,对于合并,情况是相反的( 直接提交 不存在, 合并已批准 已定义)

    我只看到管理方的一个问题:在创建分支时,所有这些财产都必须在分支中擦除,“签署”分支以批准合并 必须 发生在 安全通道 (普通推进器将很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