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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处理程序实际执行的操作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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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在方法处理之后:
哪一个更可取实际上有点取决于背景。
在第一种情况下,可以立即清楚处理程序将要做什么,这使得注册处理程序的代码更具可读性。..但看看处理程序
在第二种情况下,注册更加不透明(好吧,那么当
我想选择哪一个取决于你想让两者中的哪一个更明显;注册的位置或处理程序的实现。 或者,你也可以选择这两种方法的邪恶组合:
为了记录在案,我更喜欢第一个命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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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事件处理程序命名为类似于Visual Studio创建的事件处理程序(您提到的+、=、选项卡、选项卡)。我试图在代码中保持命名的一致性,我知道我至少在某些时候会使用VS auto-creater创建处理程序。 下划线不会打扰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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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OnObjectNameEventName,例如
这与内部事件方法相匹配,加上对象名,应该有助于区分,此外,引发事件的方法本质上是内部事件处理程序 用户点击表单,表单调用OnClicke,执行它的操作,然后引发Clicked事件,在我看来这很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