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3
标准的经验法则是使用继承仅通过多态性为类的用户提供灵活性,如果希望重用其他类的代码,则使用组合。但是,只要你没有违反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可能还不算太坏。编写成吨的样板文件本身也是一件坏事,因为它掩盖了代码中发生实际操作的部分,并且是反干涸的。如果你违反了Liskov替换原则,那么这绝对是个坏主意。 |
![]() |
2
2
这是一个常用的习惯用法:例如,在.Net中,一切都源于
|
![]() |
3
1
some standard list of anti-patterns 只有当它有助于确定实际问题时才有帮助。 |
![]() |
Schadre · C-plus编码错误 2 年前 |
![]() |
Nithin K · 即使类属性的类型正确,也会获取异常 2 年前 |
![]() |
amirreza870 · Python OOP-更改类文本 2 年前 |
![]() |
A_K · 使用cat或打印方法打印部分内容的子集闭包 2 年前 |
![]() |
Mo Fatah · 如何使用Python类打印数独板? 3 年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