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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选择属/属和种/种。这就是你用英语说的,那为什么用不正确的单词形式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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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常避免使用与表名相同的列名,因为这样会使人类的读者感到困惑。数据库引擎知道它在任何给定的上下文中是否需要表名或列名,我不记得这曾经是一个问题。(是否存在任何一种有效的上下文?我想不出一个。) 也就是说,如果你遇到这个问题,它向我表明你对其中一个或另一个的名字选择不当。物种作为一个表名很有意义:这个表包含一个物种的数据。所以,如果表中的一个字段被称为“物种”…物种呢?大概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关于一个物种的。我猜这可能是某种标识符,而不是染色体数目或繁殖方法。但这是身份证号码吗?缩写?通用名?二项式命名法?等等,如果它是,比方说,共同的名字,我会叫它“共同的名字”,而不是“物种”。 顺便说一句,您应该决定的另一个命名约定是,如果从上下文中删除,那么可能不明确的列名是否应该具有指定上下文的名称,或者是否使用表名来消除不明确。例如,您可以拥有许多具有“名称”的东西。你可以简单地称任何一个这样的领域为“名称”,如果有歧义,就限定它,如“物种.名称”、“实验室.名称”等,或者你可以给每个领域一个独特的名称,如“物种名称”、“实验室名称”等。这是我认为没有确切正确答案的问题之一,只是利弊,做出决定并加以考虑。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