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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在调用中同时发送标志,这样标志和方法之间的关系就清晰了:
如果这不是一个选择,你必须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那么任何一个都可以。没有明确的胜利者,可读性对两者都差不多,所以这只是一个品味问题。 如果实际调用复杂到不想在代码中重复,或者数据类型比布尔值更复杂,则第二个选项会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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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使用变量2,对变量名进行更改,使其更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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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喜欢第二个,因为如果你以一种明智的方式命名flag2(比如
)更清楚的是你在做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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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就是局部变量和子程序参数被发明的原因。 你真的要和环球公司合作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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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选第二个。第一个对我来说太人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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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来说,更好的选择是第一个。因为它更易读,也更清楚那里发生了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