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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归结为向使用该业务逻辑的人传递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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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需要围绕属性逻辑包装get{},经验法则(无论如何,对我来说)应该是一个方法可以更改类的内容,或者执行某种业务逻辑,而属性则公开关于类的信息。 对于您的使用,我建议使用一个属性,因为值已经存在,并且您正在创建已知的派生属性。 此外,您的代码可以重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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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Properties vs. Methods MSDN的指导原则(对于visualstudio的旧版本来说是无可否认的),在您的案例中,方法可能比属性更合适(假设规则比阈值更复杂)。 在这个问题上多做一点探索,就会发现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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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真实的例子吗?我问这个问题是因为我发现Rules对象可能有一个数量和一个阈值是很奇怪的。我提到这个是因为我认为这是答案的一部分。我可以想象您的规则是一个名称空间,项目是一个对象,在我看来,它是否需要批准将是Project类的一个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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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Razer · 在类-C上具有作为属性的函数++ 3 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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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pel · 添加隐藏的属性,除非该属性具有值 3 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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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e Amare · 构造函数和对象构造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3 年前 |